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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城县位于山西省东南端,总面积1968平方公里,总人口40万,辖17乡(镇)1个办事处,共498个行政村。 阳城县人民检察署始成立于1950年10月,其时与公安机关合署办公,1952年10月因在其它地方重点建署而被撤销。 1955年2月正式成立阳城县人民检察院,检察机关开始独立正常工作。1958年11月至1959年6月阳城、沁水两县合并,两县检察机关相应合并。1959年6月两县分设后,阳城县检察院恢复,编制11人。1967年3月后,因“文化大革命”实行军事管制,取消检察机关。 1978年12月,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,走上正规发展道路。恢复组建后内设机构有批捕起诉科、经济法纪检察科和办公室。1982年内设机构有刑事检察科、法纪检察科、经济检察科、监所检察科、控告申诉检察科和办公室。后逐渐增设、改革机构,刑事检察科分设为刑事审判检察科(后又更名为审查起诉科、公诉科)和刑事侦查检察科(后又更名为审查批捕科、侦查监督科),增设税检室。
1998年经济检察科合并更名,成立反贪污贿赂局。2007年时内设机构有办公室、政工科、侦查监督科、公诉科、反贪污贿赂局(下设一科、二科、综合科)、反渎职侵权局、控告申诉科、民行检察科、监所检察科、司法警察大队、信息中心、考核办公室。编制51人。 阳城县人民检察院现位于阳城县新阳西街79号。办公大楼于1998年建成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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