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把“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大评查”作为学习实践
科学发展观活动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
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,是检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。近日,针对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调查研究阶段,我院把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作为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,决定用两周的时间对2008年度所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一次集中评查。通过评查进一步掌握过去一年我院办案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,文明规范、高效公正执法的情况,为下一步学习实践活动的分析检查工作打基础做准备。
这次案件评查的范围为2008年度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、渎职侵权案件;审查批捕和起诉案件;控申部门办理的初查和刑事赔偿及申诉案件;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民事申诉案件和监所部门办理的案件。评查内容主要从法律实体、诉讼程序、办案文书、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。评查方法采取科室自查、交叉评查和专门评查相结合的方法。评查结束后将对案件质量好的科室或个人进行奖励,对质量特别差的科室或个人按照有关制度作出处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