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县连续发生两起因琐事引发的命案
近日,我院连续批捕两起因琐事引发的故意杀人、伤害(致人死亡)案件。
犯罪嫌疑人王付伟,男,现年28岁,河南省沈丘县洪山乡袁庄村农民,捕前系阳城县北留镇一建筑工地河南籍民工。2009年5月2日,王付伟因上工迟到,被工友许宏亮(男,39岁,北留镇后河村人)打了一个耳光,二人发生争吵。5月3日早上4时许,王付伟将前来上工的许宏亮拦住,在许脸上打了一个耳光,二人因此厮打起来,后被人拉开。5时许,许宏亮寻到王付伟宿舍,用一根模型卡朝王的头部击打时,被王用胳膊挡住,二人在厮打过程中,王付伟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在许的头部、胸部捅了数刀,致使许宏亮当场死亡。王逃离工地后于当日被公安民警抓获。
犯罪嫌疑人赵力,男,现年32岁,本县人。2009年4月22日19时许,犯罪嫌疑人赵力在县城凤桥市场的“小卫快餐店”喝酒过程中,因在紧靠上官建军经营的小饭店门口小便,遭到上的指责,双方由此对骂,上官建军便持拖布殴打赵力。赵力在追打中跑进“笑笑快餐”饭店,取来一把菜刀,砍在追来的上官建军左颈部,致其死亡。经法医鉴定,上官建军系失血性休克形成而死亡。
这两起被人戏称为“一耳光”、“一泡尿”引发的命案本来完全可以避免,只因当事人一时不冷静,最终酿成惨剧。这两起命案的发生再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。当我们面对生活中随时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时,理智和冷静是把握人生航向必不可少的一环,寻求法律解决争端是和谐的基石,而理解和包容则是和谐的阶梯。 |